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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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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费者风雨同行——记“2022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刘秀
发布时间: 2023-04-27 09:29:35    来源:本站


她一直坚守在执法维权、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冲在解决群众困难、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前沿,是消费者的“娘家人”,也是消费者的“守护神”。她是太原市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秀。

“始终和消费者站在一边”

消费维权工作是平淡的,甚至是琐碎的。但不管多么困难的事,只要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刘秀就会不遗余力进行调解。2019年,一位大姐从辽宁来到太原参加聚会,在杏花岭区一家火锅店就餐时,突然被异物刺伤了舌头,口中出血不止,当即拨打120进行救治,舌头缝了5针。经营者虽然垫付了5000元治疗费,但一直未谈后期赔偿的事。出院后,这位大姐就住在宾馆处理此事,在多次跟经营者交涉失败后,她找到了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大姐看到刘秀后就开始哭诉,同时拿出受伤的照片让刘秀看。刘秀看得心里不是滋味,立刻着手进行调查了解。刘秀前前后后10多次到火锅店和经营者进行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她的努力下,最终经营者给大姐赔偿了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医疗、交通、住宿及后期康复支出等各项费用2万元,另有精神赔偿费1万元作为补偿。

“创优消费环境是根本”

“做就要竭尽全力、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是刘秀的工作理念,“破解瓶颈、补齐短板、提高效能”是她的工作目标。刘秀说,“消费维权不是非要跟经营者过不去,而是要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消费者和经营者共赢,从而拉动消费,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了让消费者少进几个门、少跑几趟腿,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在辖区人流量较大的超市、商场、酒店、市场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便于消费者就近投诉、现场维权。

消费教育为消费维权治“未病”

刘秀表示,消费维权的重点之一是消费教育,如果消费教育深入消费者心中,铺得开,跟得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就能大大增强,就会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同时,通过向经营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经营者也会主动提高服务和商品质量,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每年“3·15”期间,刘秀都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2020年,受疫情影响,避免人群聚集,不举行大型现场活动,刘秀组织辖区大型企业、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大力宣传“3·15”年主题,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在线上对辖区内138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及企业食品负责人开展网络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推送《消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疫情时期消费者关心的口罩问题、哄抬物价问题、年夜饭退订问题发布典型案例,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对遇到的消费纠纷,及时督促企业积极承担责任,化解矛盾。每次活动中,刘秀都把消费者当成自己的亲人,不厌其烦地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用消费维权知识武装自己

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近年来,刘秀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和满腔的热情。她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坚持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学习,努力掌握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同时善于研究《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等专业报刊上的典型案例,学习强根基促工作。现在的她处理起消费纠纷,法律法规了然于胸,已成为消费维权领域的行家里手。天道酬勤结硕果。2020年,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被评为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凭借出色的业务素质与能力水平,2019年、2020年以及今年,刘秀被评为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优秀事业人员。今年,刘秀又被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评为2022年度消费维权人物。

说到未来,刘秀表示,她将继续围绕消协主要职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解决各类消费投诉的能力,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持续关注消费热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同时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监管。她将继续在自己平凡的工作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为消协事业增光添彩,为提振消费信心保驾护航,为太原市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冯铁飞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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