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星玮)近日,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于9月至12月中旬联合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网剑行动”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目标要求,旨在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此次行动主要有4项重点任务。
聚焦电子商务平台,突出平台企业责任落实。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不断完善平台规则。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及网络交易平台未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竞争秩序问题,突出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治理。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支付服务等领域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厉查处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聚焦重点商品和服务,突出社会热点问题治理。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协同推进网络市场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应用,强化分析研判和线上监管执法工作探索,依法惩处网络直播领域销售“三无产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督促直播平台经营者健全交易保障设施。进一步压实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核责任,严厉打击线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贷款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及无金融业务资质机构发布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督促引流推广类经营者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合规性审查,及时主动排查所发布信息中涉诈话术等违法信息。认真指导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管理,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聚焦消费痛点问题,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网络促销活动,集中整治虚假打折、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集中整治移动终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盲盒”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序推动平台经营者在其网络产品和服务中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遏制互联网“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严厉打击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加强网售农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管,聚焦消费者投诉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运行机制,提升网络市场监测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构建起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