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宁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因散布虚假招工信息诈骗2.7万元获刑。
2020年6月6日,被告人李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招工信息。2020年6月7日,被害人田某、郭某先后分别看到朋友圈上述招工信息后,与预留的手机号码联系。被告人李某谎称自己在宁武某煤业有限公司担任调度员,可以帮人安排工作,需要先交11000元好处费用于打点,后续再交39000元,共计5万元,一年后便可在宁武华润电厂工作。田某给李某微信转账11000元,郭某分两次通过支付宝给李某转账16000元。李某后未给二被害人安排工作,继续索要钱款。田某要求退款未果报案。郭某随后报案。
经查,宁武某煤业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宁武)有限公司均证实无名为李某的员工,未发布过招工信息,也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招工。2020年11月16日,被告人李某家属退赔田某、郭某损失,田某、郭某出具了谅解书。
宁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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