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网讯(记者 曹翀)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出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脱贫地区倾斜。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安排,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目前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进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三大方面。
新修订的《办法》要求,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经费统筹使用,重点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倾斜。针对小规模学校,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切实保障学校取暖、水电等基本运转需求。各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既要保障日常教育教学需要,也要支持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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