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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召开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3-07-07 10:20:21    来源:本站

7月5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同市医保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推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进展,防范化解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

巩固参保成果,确保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动态全覆盖。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参保缴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卢东亮在今年1月5日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稳定在95%以上,2023年度应参保的脱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卢书记讲话精神,把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按照政府主导、医保牵头、税务征缴、乡镇落实的原则,紧紧抓住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的有利时机,全力破解参保缴费工作的难点问题,推动参保征缴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参保缴费。在集中缴费期内,市、县医保部门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过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台账,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缴费。医保部门扎实履行参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参保缴费任务落实。会同市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督导机制,将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民生工作考核内容,专项督查参保缴费工作任务;提请市政府对各县(区)参保缴费情况予以通报,亮出红黑榜,确保全市征缴任务硬仗硬结,打好参保缴费攻坚战。四是进一步拓宽了资助参保范围。将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资助参保范围。自2023年5月起,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进一步减轻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98.74%,应参保的脱贫人口251032人、监测对象14012人、农村低保对象202841人、特困供养16107人全部动态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98.03%,应参保的脱贫人口248979人、监测对象16945人、农村低保对象181350人、特困供养16659人全部动态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截至5月底全市动态调整新增脱贫人口50人,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1473人,农村低保对象2253人,特困供养140人及时参保缴费,实现了动态参保全覆盖。

医保帮扶政策精准到位,守住了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自2022年起,医疗保障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全面衔接乡村振兴,实施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兜底政策。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健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夯实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三重制度减负实效显著。一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特别是对于动态调整后新增的困难群体,按规定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参保应资尽资。2022年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16107人,定额资助监测对象9246人、农村低保对象202481人参加基本医保;2023年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16659人,定额资助监测对象9805人、农村低保对象181350人参加基本医保,确保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二是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省内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2022年农村低收入人口51370人次住院,综合保障比例平均达到90.07%;2023年1-5月农村低收入人口28108人次住院,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96%。三是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门诊慢特病保障情况开展排查,查缺补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全市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40112人、低保对象50131人、监测对象3306人、特困供养2022人全部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实现应纳尽纳。

精准及时监测预警,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一是建立了因病致贫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其他脱贫人口纳入了监测范围。对监测人群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总费用、待遇享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等情况进行监测,将监测人群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0.6万元的,纳入医保防范因病返贫监测范围;对其他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纳入医保防范因病致贫监测范围。二是建立因病致贫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月推送机制。每月10日前将《医保部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反馈清单》提供给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部门,有利于相关部门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及时识别出来,纳入监测对象,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提高了监测的主动性、精准性、及时性,防范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一站式”结算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困难群体的获得感。一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市域内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费用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一窗口、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快捷的医保经办服务,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对于依申请救助或因其他原因未“一站式”直接结算的,通过承诺办理时限、完善报销手续等方式缩短手工报销的周期,减少困难群体就医的资金垫付负担。三是全市1839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医保骨干网络,实现全市范围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网络接入全覆盖,确保了农村参保群众方便、就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下一步,大同医保部门在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建立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提高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水平。完善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综合帮扶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更好发挥保障合力。总结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为国家、省开展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救助行动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本报记者庞善好 安红岩



【责任编辑  王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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