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咪达唑仑、右佐匹克隆、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地佐辛、唑吡坦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渠道、销售管理、购买方资质审核以及储存等情况、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一是要严格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严禁超剂量、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二是要严格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交接管理。通过麻精印鉴卡平台购买药品,药品到达后,购买方应由经授权备案的收货人员当场和运输人员完成药品交接,严格履行验收和确认手续,确保送达药品的名称和数量等与随货同行票据一致,并及时将收货情况反馈销售方;三是要严格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和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四是要严格执行第二类精神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按照长治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采购、销售和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通过扫码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黄丽慧)
【责任编辑 王大元 实习生 李千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