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公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两个负面清单相较于2019年版均缩减了7条。
2017-2019年,中国连续三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在金融、汽车等行业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具体有三方面变化: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
记者点评:此次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仅能吸引和鼓励全球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兴业,更能够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效应,带动与来华投资企业具有紧密上下游关系的诸多企业复工复产、新增投资,进而有效推动全球贸易投资逐步复苏、回稳。
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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