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网讯 4月14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同市档案条例》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大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对《条例》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过程及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大同市档案事业发展、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适应大同市档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同时有效衔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开展《大同市档案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根据大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大同市档案局起草了《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初稿。修订草案主要立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同时参考了《上海市档案条例》《河北省档案条例》《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第 8 号令等相关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经过初审、修改完善、实地调研、立法座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新修订本《条例》。《条例》的出台,进一步确保大同市档案工作规范运行,对于推动大同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的保护和利用,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大同市档案条例》。条例就关于档案的移交、特色档案的保护、利用、规范档案服务企业、提升档案利用效率、档案的保存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和规定。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新修订《条例》对大同市档案事业的意义、新修订《条例》的亮点和特色及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等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庞善好 安红岩
【责任编辑 陈畅 见习编辑 李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