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长治2辆私家车“教科书式”让行,在早高峰时段,为救护车让出了“生命通道”!
4月10日8时43分,正值上班高峰,在府后西街与西一环西口一辆闪着警示灯、鸣着警笛的120急救车,驶入路口,但前方各车道均在等红灯急救车无法通行……

就在此刻,停在最前方直行车道的一辆私家车,率先作出反应,毫不犹豫地向前方以约45度角驶出,紧跟其后的第二辆私家车也快速响应,向前方挪动配合。

仅仅几秒钟,两位晋D司机默契配合,让120急救车顺利通过!网友们纷纷点赞!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那么,应该如何避让才正确呢?这几个动作大家学起来!
相对方向避让,提前减速停让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后方来车避让,打灯变道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单一车道避让,靠边停让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注意,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红绿灯路口避让,靠边让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45°让路法
当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前方车辆开道让路时,社会车辆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为后方特种车辆让出紧急通道。

驾驶人朋友们也不要担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有证据证明是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特种车辆一旦鸣笛,就是在抢救生命或者执行紧急任务,遇到时主动避让,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你的一个善举,或许就能挽救一条生命。(张刚强 高文婷)
【责任编辑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