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一蹲、挤一挤”,如此"凑合"的出行方式,其安全隐患显著增加,人非货物,安全至上!不要图方便让货车变成“客车”。
案例详情
3月23日16时许,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长陵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载货车厢内蹲坐着3个人,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据驾驶人秦某称,车上人员均为其工友,认为路程较短,不会发生危险,才一同搭乘货车出行。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对车上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秦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
请广大驾乘人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货车违法载人!(崔晓宇 闫帅)
【责任编辑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