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提醒告知书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纵深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现就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禁生产销售下列食品
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认证标志的食品。
未经检疫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的食品。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畜禽肉类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进口食品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需查验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完整留存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三、经营过程重点规范
(一)散装食品须在容器显著位置或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信息;贮存条件及食用方法。
(二)节令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类实行专区销售,严格温控管理。
(三)定期清查库存食品,及时下架临期商品,建立销毁处置台账。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位群众都是守护“舌尖安全”的重要力量。若发现食品过期、变质、掺假、虚假标签、非法添加等问题,请尽量保留证据并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第一时间受理,立即进行查处。
武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