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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发布高校毕业生档案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4-07-12 08:25:01    来源:本站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历史记录材料。档案怎么转、谁来管、怎么用?针对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人社部门对此做出权威解读。

问:谁能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

答: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

问:档案是如何转递的?可以由高校毕业生本人转递吗?

答:档案是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的。毕业生离校前,高校首先按规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然后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问: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档案?

答: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问:档案内信息有变化,需更新吗?

答: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材料提供服务,如相关部门形成新材料时,应及时进行归档。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要及时将反映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材料,以及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后进行归档。

问:如果辞职、再就业,档案存放在哪里?

答:档案在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档手续可以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以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本报记者 秦昕




【责任编辑 陈畅 见习编辑 张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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